一、意思表示的概念
意思:当事人欲使得其内心意思发生法律上效力的效果意思。
表示:行为人将其内在的效果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为行为相对人所了解。
二、具体含义
(一)内心要有法律上效力的意思(设立、变更、消灭权利的意图)
设立:签订买卖合同,设立了债的权利与义务。
变更:合同变更履行期限,由3个月变更为5个月。
消灭:张三免除李四的债务,此时消灭了债权。
(二)表现于外部、被他人所了解(形式)
1.明示方式
(1)口头形式。
用谈话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如当面交谈、电话交谈等。
(2)书面形式。
用书面文字、数据电文进行的意思表示。
(3)推定方式(默示方式)。
当事人并不直接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使得他人可以推定其意思表示的形式。
【示例】公交车上车刷卡、招手打车、超市购物、将车停放在收费停车场、自助餐厅取用食物等。
2.沉默形式
(1)行为人以“消极的不作为”代替意思表示。
(2)沉默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示例1】《合同法》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示例2】张三想借用李四的自行车,但又害怕路途遥远蹬着费劲儿不好骑。张三对李四说:“我先骑出去5分钟,不回来的话,就当借我一天了”,李四允诺,张三骑走5分钟后未见归来。此为双方约定以张三沉默方式作出借用的意思表示。
三、意思表示的分类
种类 | 举例 | 生效时间 | |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 要约和承诺、债务免除、授予代理权、合同解除 | 对话 | 对方知道时生效 |
非对话 | 到达对方时生效 | ||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 遗嘱行为、抛弃动产 | 意思表示完成时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