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主要区别:
一、出票时的记载事项不同
1、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2、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不能授权补记;未记载的,该汇票无效。
二、出票人资金不足
1、支票的出票人账户资金不足,属于空头支票,银行作为付款人(并非债务人)不会垫款。
2、银行承兑汇票中的承兑银行是主债务人,如果出票人的账户资金不足,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对抗持票人,银行必须无条件当日足额付款。
三、超过法定提示付款期限时
1、支票的持票人自出票日起超过10日提示付款的,银行不予付款。
2、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自到期日起超过10日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银行(主债务人)仍应继续付款。
四、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不同
1、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不行使而消灭。
2、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到期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