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监盘程序★★★
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
1.评价管理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指令和程序。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指令和程序是否包括:
(1)适当控制活动的运用;
(2)准确认定在产品的完工程度;
(3)在适用的情况下用于估计存货数量的方法;
(4)对存货在不同存放地点之间的移动以及截止日前后期间出入库的控制。
注意:
第一,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询问管理层以及阅读被审计单位的盘点计划等方式,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存货移动所采取的控制程序和对存货收发截止影响的考虑。
第二,在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观察被审计单位有关存货移动的控制程序是否得到执行。
2.观察管理层制定的盘点程序(如对盘点时及其前后的存货移动的控制程序)的执行情况,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有关管理层指令和程序是否得到适当设计和执行的审计证据。
注意:
第一,若存货未停止移动,注册会计师应通过实施必要的检查程序,确定被审计单位对此是否设置了相应的控制程序,确保对存货作出了准确记录。
第二,注册会计师可以获取有关截止性信息(如存货移动的具体情况)的复印件,有助于日后对存货移动的会计处理实施审计程序。具体来说,注册会计师一般应当获取盘点日前后存货收发及移动的凭证,检查库存记录与会计记录期末截止是否正确。注册会计师在对期末存货进行截止测试时,通常应当关注:
所有在截止日以前入库的存货项目是否均已包括在盘点范围内,所有已确认为销售但尚未装运出库的商品是否均未包括在盘点范围内。
在途存货和被审计单位直接向顾客发运的存货是否均已得到了适当的会计处理。
第三,注册会计师通常可观察存货的验收入库地点和装运出库地点以执行截止测试。在存货入库和装运过程中采用连续编号的凭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截止日期前的最后编号。如果被审计单位没有使用连续编号的凭证,注册会计师应列出截止日期以前的最后几笔装运和入库记录。
如果被审计单位使用运货车厢或拖车进行存储、运输或验收入库,注册会计师应详细列出存货场地上满载和空载的车厢或拖车,并记录各自的存货状况
3.检查存货
在存货监盘过程中检查存货,虽然不一定能确定存货的所有权,但有助于确定存货的存在,以及识别过时、毁损或陈旧的存货。
4.执行抽盘
(1)抽盘的方法:注册会计师可以从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以测试盘点记录的准确性;注册会计师还可以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盘点记录,以测试存货盘点记录的完整性。
注意:
注册会计师应尽可能避免让被审计单位事先了解将抽盘的存货项目。
(2)发现差异的处理:注册会计师在实施抽盘程序发现差异时,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应当查明原因,并及时提请被审计单位更正;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错误的潜在范围和重大程度,在可能的情况下,扩大检查范围以减少错误的发生。注册会计师还可要求被审计单位重新盘点。重新盘点的范围可限于某一特殊领域的存货或特定盘点小组。
5.需要特别关注的情况
(1)存货盘点范围。在被审计单位盘点存货前,注册会计师应观察盘点现场,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并附有盘点标识,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对未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注册会计师应当查明未纳入的原因。
注意:
对所有权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存货,注册会计师应取得其规格、数量等有关资料,确定是否已单独存放、标明,且未被纳入盘点范围。
(2)对特殊类型存货的监盘:对特殊的存货,注册会计师需要运用职业判断,根据存货的实际情况,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对存货的数量和状况获取审计证据。
特殊类型存货的监盘程序
存货类型 | 盘点方法与潜在问题 | 可供实施的审计程序 |
木材、钢筋盘条、管子 | 通常无标签,盘点时会做标记或用粉笔标识; 难以确定存货的数量或等级 | 检查标记或标识; 利用专家工作或被审计单位内部相关人员的工作 |
堆积型存货(如煤、钢废料等) | 通常既无标签也不做标记; 估计存货数量时存在困难 | 运用工程估测、几何测算、高空勘测,并依赖详细的存货记录 |
使用磅秤测量的存货 | 估计存货数量时存在困难 | 监盘前和监盘时均应检验磅秤的精准度,并留意磅秤的位置移动与重新调校程序; 将检查和重新称量程序相结合; 检查称量尺度的换算 |
散装物品(如贮窖存货,使用桶、箱、罐等容器储存的液体、气体等) | 盘点时通常难以识别和确定; 估计和确定存货数量和质量时存在困难 | 使用容器进行监盘或通过预先编号的清单列表进行确定; 使用浸蘸、测量棒、工程报告以及依赖永续存货记录; 选择样品进行化验分析; 利用专家工作 |
贵金属、石器等 | 辨认存货与确定存货质量方面存在困难 | 选择样品进行化验分析; 利用专家工作 |
生产纸浆用木材、牲畜 | 辨认存货与确定存货数量方面存在困难; 可能无法对此类存货的移动实施控制 | 通过高空摄影确定其存在,对不同时点的数量进行比较,并依赖永续存货记录 |
6.存货监盘结束时的工作
在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结束前,注册会计师应:
(1)再次观察盘点现场,以确定所有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均已盘点。
(2)取得并检查已填用、作废以及未使用盘点表单的号码记录,确定其是否连续编号,查明已发放的表单是否均已收回,并与存货盘点的汇总记录进行核对。
注意:
第一,如果存货盘点日不是资产负债表日,注册会计师应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确定盘点日与资产负债表日之间存货的变动是否已得到恰当的记录。
第二,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可结合盘点日至财务报表日之间间隔期的长短、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估,设计和执行适当的审计程序。
第三,在实质性程序方面,注册会计师可以实施的程序。
①比较盘点日和财务报表日之间的存货信息以识别异常项目,并对其执行适当的审计程序(例如实地查看等);
②对存货周转率或存货销售周转天数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③对盘点日至财务报表日之间的存货采购和存货销售分别实施双向检查;
④测试存货销售和采购在盘点日和财务报表日的截止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