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审计程序不可预见性的方法
  1.思路
  (1)范围:对某些以前未测试过的低于设定的重要性水平或风险较小的账户余额和认定实施实质性程序;
  (2)时间:调整实施审计程序的时间,使其超出被审计单位的预期;
  (3)选样:采取不同的审计抽样方法,使当期抽取的样本与以前有所不同;
  (4)地点:选取不同的地点实施审计程序,或预先不告知被审计单位所选定的测试地点。
2.实施要点
  (1)事先声明,但不告知具体内容——事先与被审计单位高层管理人员沟通,要求实施不可预见性程序,但不告知其具体内容,注册会计师可以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时明确提出这一要求;
  (2)无需量化程序但可适时而定——虽然对于不可预见性程度没有量化的规定,但项目组可根据对舞弊风险的评估等确定具有不可预见性的程序;
  (3)安排实施但要避免陷入困境——项目合伙人需要安排项目组成员有效地实施具有不可预见性的审计程序,但同时要避免使项目组成员处于困难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