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应对措施
  1.总体要求
  针对评估的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内容
  (1)识别出管理层以前未识别出或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重大关联方交易
   ①立即将相关信息向项目组其他成员通报,确定是否需要重新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②在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关联方作出规定的情况下,要求管理层识别与新识别出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所有交易,以便注册会计师作出进一步评价,并询问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控制为何未能识别或披露该关联方关系或交易。
  ③对新识别出的关联方或重大关联方交易实施恰当的实质性程序。
  ④重新考虑可能存在管理层以前未识别出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其他关联方或重大关联方交易的风险,如有必要,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
  ⑤如果管理层不披露关联方关系或交易看似是有意的,因而显示可能存在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价这一情况对审计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因此还可能考虑是否有必要重新评价管理层对询问的答复以及管理层声明的可靠性。


  (2)识别出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
  对于识别出的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注册会计师应当:
  ①检查相关合同或协议
  如果检查相关合同或协议,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
   交易的商业理由是否表明被审计单位从事交易的目的可能是为了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或为了隐瞒侵占资产的行为;
   交易条款是否与管理层的解释一致;
   关联方交易是否已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得到恰当会计处理和披露。
  ②获取交易已经恰当授权和批准的审计证据
   超出正常经营过程交易的授权和批准
  如果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经管理层、治理层或股东(如适用)授权和批准,可以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证据,表明该项交易已在被审计单位内部的适当层面进行了考虑,并在财务报表中恰当披露了交易的条款和条件。
   存在未经授权和批准的交易
  如果存在未经授权和批准的这类交易,且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或治理层进行讨论后仍未获取合理解释,则可能表明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对其他类似性质的交易保持警觉。
   是否存在与关联方串通舞弊的交易
  授权和批准本身不足以就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得出结论,原因在于如果被审计单位与关联方串通舞弊或关联方对被审计单位具有支配性影响,被审计单位与授权和批准相关的控制可能是无效的。


(3)对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作出的有关联方认定的应对
  如果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作出认定,声明关联方交易是按照公平交易中通行的条款执行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该项认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①将关联方交易条款与相同或类似的非关联方交易进行比较;
  ②聘请外部专家确定交易的市场价格,并确认交易的条款和条件;
  ③将关联方交易条款与公开市场进行的类似交易的条款进行比较。


  3.其他相关审计程序
  (1)获取书面声明
  如果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关联方作出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向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获取下列书面声明:
  ①已经向注册会计师披露了全部已知的关联方名称和特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②已经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可以向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获取下列书面声明:
  ①治理层批准某项特定关联方交易,该项交易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或涉及管理层;
  ②治理层就某些关联方交易的细节向注册会计师作出口头声明;
  ③治理层在关联方或关联方交易中享有财务或者其他利益。

(2)与治理层沟通
  除非治理层全部成员参与管理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治理层沟通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与关联方相关的重大事项:
  与关联方相关的重大事项例子包括:
  (1)管理层有意或无意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关联方关系或重大关联方交易;
  (2)识别出的未经适当授权和批准的、可能产生舞弊嫌疑的重大关联方交易;
  (3)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在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披露重大关联方交易方面存在分歧;
  (4)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或限制特定类型关联方交易的规定;
  (5)在识别被审计单位最终控制方时遇到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