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 [学习小屋] 用借款收购采矿权,在该矿达到商业开采之前的利息是否可以资本化  发表于:Mon Nov 30 15:02:57 CST 2020

wuli颉宝
1985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终极会员
回帖:7219
经验:34853
鲜花:3
金币:120652
离线
0
点击:5889 回复:3    楼主

问题:

用借款收购采矿权,在该矿达到商业开采之前的利息支出是否可以资本化?

解答:

采矿权是一项单独确认的无形资产,并不是直到对应的矿区投入商业开采才算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尽管在正式投入商业开采之前还需要经过建设矿井及其他相关设施等程序,可能需时较长,但采矿权本身作为一项独立资产,并不需要在取得之后,另外再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采矿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标志是:取得一项在指定区域、指定期限内开采指定矿种的权利,可为后续的矿井等设施建造、开采提供基本条件和前提,即可认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因此,在取得相关采矿权证照时,即应认为采矿权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以采矿权并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7——借款费用》所指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即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相应地,与用于收购采矿权的资本性支出相关的借款费用不能资本化。

 
  • 相关热帖
  • 楼主其他文章
最美女会计

  • 税务师一等奖
  • 注会高分学员
  • 注会高分学员
  • 初级一等奖
  • 中级单科高分学员
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终极会员
回帖:14094
经验:28142
鲜花:25
金币:161470
离线
0
1楼  
发表于:2020-11-30 21:28:52 只看该作者
好复杂的处理

驾驭命运的舵是奋斗。不抱有一丝幻想,不放弃一点机会,不停止一日努力
会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