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集团总体审计策略时,集团项目组确定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总审计确定总重要性)

根据集团的特定情况,如果集团财务报表中存在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其发生的错报金额低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但合理预期将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集团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确定适用于这些这些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一个或多个重要性水平。(特定情况确定特定重要性水平)


如果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审计或审阅,集团项目组应当基于集团审计目的,为这些组成部分确定组成部分重要性。为将未更正和未发现错报的汇总数超过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的可能性降至适当的低水平,集团项目组应当将组成部分重要性设定为低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针对不同的组成部分确定的重要性可能有所不同。但是,在确定组成部分重要性时,无须采用将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按比例分配的方式,因此,对不同组成部分确定的重要性的汇总数,有可能高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在制定组成部分总体审计策略时,需要使用组成部分的重要性。(总审计确定分重要性;分重要性之和可能高于总重要性)


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需要使用组成部分重要性,评价识别出的未更正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是否重大。
在审计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时,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或集团项目组)需要确定组成部分层面的实际执行的重要性。如果基于集团审计目的,由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审计工作,集团项目组应当评价在组成部分层面确定的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适当性。(实际执行的重要性可由总审计或分审计确定;总审计应当评价分审计实际执行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