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含义和要求
1.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含义
进一步审计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2.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要求
注册会计师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范围通常越大;但是只有首先确保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与特定风险相关时,扩大审计程序的范围才是有效的。
3.在设计进一步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风险的重要性;
(2)重大错报发生的可能性;
(3)涉及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的特征;
(4)被审计单位采用的特定控制的性质;
(5)注册会计师是否拟获取审计证据,以确定内部控制在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重大错报方面的有效性。
如果注册会计师在风险评估时预期内部控制运行有效,随后拟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必须包括控制测试,且实质性程序自然会受到之前控制测试结果的影响。
4.方案的选择
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对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恰当选用实质性方案或综合性方案。
(1)注册会计师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可以采用综合性方案设计进一步审计程序;在某些情况下(如仅通过实质性程序无法应对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必须通过实施控制测试,才可能有效应对评估出的某一认定的重大错报风险,则选择综合性方案。
(2)当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属于高风险水平时,进一步审计程序应倾向于实质性方案。
(3)如果风险评估程序未能识别出与认定相关的任何控制,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仅实施实质性程序就是适当的。
(4)小型被审计单位可能不存在能够被注册会计师识别的控制活动,注册会计师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可能主要是实质性程序。
(5)无论选择何种方案,注册会计师都应当对所有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设计和实施实质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