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资料来源于中注协网站
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
宏达矿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涉及诉讼纠纷案件(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4所述,资产负债表日后宏达矿业已收到法院送达的6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诉讼资料。其中4个案件宏达矿业为共同借款人,借款本金共计11,750万元;2个案件宏达矿业为单一借款人,借款本金共计6,450万元。上述6笔借款,借款主体均指定了收款人。经宏达矿业内部自查,公司内部未提交过这些借款协议的用印审批,也未查见用印记录;未发现公司收到上述借款并进行会计处理。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4所述,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公告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浙江法院公开网上查询到的信息显示,资产负债表日后宏达矿业涉及其他6起案件纠纷,宏达矿业表示公司未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诉讼资料。
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6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通过网站查询了解到的其他案件信息有限,无法得知其他案件的具体情况。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相关诉讼纠纷的真实性、准确性,宏达矿业是否还存在其他潜在纠纷,以及前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