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谈管理层三类认定

亲爱的童鞋们,是不是对管理层认定“傻傻分不清楚”,今天我们一起说说“认定”的那些事儿~

下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认定:

比如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上列示存货200万元。

存货项目是200万元,200万元的存货是确确实实存在的,不是子虚乌有的,这属于存在认定;

存货是200万元,没有把该计入存货的未计入没有漏掉的情形,这属于完整性认定;

这个存货的金额就是200万元,不是201万元,这是计价与分摊认定;

200万元的存货确实是被审计单位的,不是别人的,这属于权利和义务认定。

了解完认定的含义之后,我们要清楚审计目标管理层认定的关系管理层提供的财务报表就代表管理层对报表上的数据作出了认定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就是针对这些认定进行再认定

接下来我们来区分管理层的三类认定

1)与所审计期间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发生、完整性、准确性、截止和分类认定【利润表】❥(^_-)

2)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认定:存在、权利和义务、完整性、计价和分摊【资产负债表】❥(^_-)

3)与列报和披露相关的认定。

对这三类认定的区分,我们可以遵循一个应试原则,利润表上的项目的认定为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有发生、完整性、准确性、截止和分类认定资产负债表上的项目的认定为期末账户余额的认定,包括:存在、权利和义务、完整性、计价和分摊;而第三类认定“与列报和披露相关的认定”则主要是与列报和披露相关,比如在财务报表上的列示问题(比如账簿记录没有问题,但是列报的时候列错了)以及附注中的披露问题(比如该披露的没有披露,则是违反了披露的完整性认定)

下面我们举一些实例来加深对这三类认定的理解:

1)与所审计期间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

【举例】注册会计师李某在对某上市公司审计中发现:

①该上市公司2016年年末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商品,合同总价款为840万元,分四年于每年的年末收款。经对比发现,同样的商品如果是正常销售,售价总额为720万元,该公司确认营业收入840万。

②年末,该公司处置一栋原用来出租的房屋,处置时账面价值为350万,实际收到价款为400万,该公司确认营业外收入50万元

③注册会计师陈某在询问中了解到,该公司年末实际的结账日为1229日,对于3031两日发生的销售商品收入35万元,均记在20171月的账簿中。(假定均不考虑增值税、营业税等相关税费)

认定

各类认定的含义

举 例

发生

高估、虚构)

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被审计单位2016年度记录的销货交易确实均已发生

完整性

低估、“已发生”、遗漏)

所有应当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均已记录

被审计单位在2016年已经发生的销货交易均已记录

准确性

(“已记录”、可多可少)

与交易和事项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已恰当记录

被审计单位2016年发生的销货交易均以正确的金额加以记录(本案例中,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当按720万确认收入

截止

(“跨期”、确有其事)

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被审计单位应在2016年确认的销售交易未推迟至2017年,应在2017年确认的销售交易未提前至2016年。(本案例中,由于错误的截止日,导致将2016年最后两天的收入确认为2017年的收入

分类

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被审计单位应将库存商品的销售计入“营业收入”, 将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本案例中企业错误的将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正确处理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确认其他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