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年4月1日,该无形资产应确认为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其原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值的差额,应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21年4月1日,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360-360/5/12×(12+12+3)=198(万元);
公允价值-出售费用=公允价值150-出售费用0=150(万元);
2×21年4月1日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198-150=48(万元);
2×21年6月30日无形资产的处置损益=150-(198-48)=0,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时候,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按照约定销售价格调整确定的,因此持有待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出售的时候等于约定的价格,出售损益即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