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是指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把国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以所在国家货币编制的财务报表折算成以记账本位币表达的财务报表时,由于报表项目采用不同汇率折算而形成的汇兑损益。
(1)个别财务报表: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折算为人民币。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③按照上述规定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单独列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为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净资产减去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累计盈余公积及累计未分配利润后的余额。
(2)合并财务报表: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