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①房地产开发商持有以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应认定为“开发产品”,不属此类;
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①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
②已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已经与其他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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