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综合题】(2020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18年,甲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2月20日,甲公司与子公司(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其销售100件A产品,每件销售价格为20万元、每件生产成本为12万元。甲公司于3月25日发出A产品,并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如甲公司销售的A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公司可在1年内退货。甲公司根据历史经验,估计该批A产品的退货率为8%。乙公司于3月28日收到所购A产品并验收入库,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上述货款。
2×18年末,甲公司本年销售给乙公司的A产品尚未发生退货,甲公司重新评估A产品的退货率为5%;乙公司本年从甲公司购入的A产品对外销售50%,其余形成存货。
其他有关资料:第一,上述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额。第二,存货按取得时的成本确定计税基础;第三,甲公司预计未来年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第四,乙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第五,本题不考虑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