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与收入准则和金融工具准则相关报表项目
1.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应分别根据“合同资产”科目、“合同负债”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其中净额为借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其中净额为贷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填列。
由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企业也可以设置“合同结算”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期末余额在贷方的, 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填列。
2. 按照收入准则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应当根据“合同取得成本”科目的明细科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 按照收入准则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应当根据“合同履约成本”科目的明细科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 按照收入准则确认为资产的应收退货成本,应当根据“应收退货成本”科目是否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出售,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
5. 按照收入准则确认为预计负债的应付退货款,应当根据“预计负债”科目下的“应付退货款”明细科目是否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清偿,在“其他流动负债”或“预计负债”项目中填列。
6. 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贷款承诺、财务担保合同等项目计提的损失准备,应当在“预计负债”项目中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