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安排中,常见做法是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并规定锁定期和解锁期,在锁定期和解锁期内,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达到解锁条件,可以解锁;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通常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立即进行回购。
1.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收到职工缴纳的认股款时:
借:银行存款 [按照职工缴纳的认股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
借:库存股[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
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包括未满足条件而须立即回购的部分]
2.等待期内股份支付相关的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应当综合考虑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和解锁期等相关条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判断等待期,进行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会计处理。
3.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需回购的股票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按照应支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股本[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股本金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按其差额]
贷:库存股[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
4.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无需回购的股票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按照解锁股票相对应的负债的账面价值]
贷:库存股[按照解锁股票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如有差额]
(二)等待期内发放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
项目 | 现金股利可撤销 | 现金股利不可撤销 |
内涵 | 未达到解锁条件,被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持有者将无法获得(或需要退回)其在等待期内应收(或已收)的现金股利。 | 即不论是否达到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持有者仍有权获得(或不得被要求退回)其在等待期内应收(或已收)的现金股利。 |
针对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处理 | 借:利润分配 | 借:利润分配 |
针对预计未来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处理 | 借:其他应付款 | 借:管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