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确认有总额法和净额法概念,同时考虑成本情况下对利润无影响。政府补助只分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前者按资产使用年限结转收入,同时资产要计提折旧,综合对利润产生影响;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与企业实物或权利资产不相关,所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分两种,详见如下准则:
第八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