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注会会计教材中第356页,计算政府贴息长期借款的公允价值,计算方法是用各期利息和最后归还的本金折现所得,由于是每月计息,实际年利率是9%,所以利息的折现是用每期利息 2500 / [(1+0.75%)^n],但最后偿还本金的折现是用 本金 1000000/[(1+9%)^2] 还是用1000000 / [(1+0.75%)^24]呢? 教材上所用的是第二种,但本金不是第二年的年末支付的吗?其现值应该用第一种方法才对啊?对此有点疑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