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确认与计量

资本公积的来源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以及其他资本公积。

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过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形成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原因有溢价发行股票,投资者超额缴入资本等。

(一)资本(或股本)溢价的会计处理

1.资本溢价

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中按其投资比例计算的出资额部分,应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大于部分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2.股本溢价

股份有限公司在采用与股票面值相同的价格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应全部记入股本科目;在采用溢价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相当于股票面值的部分记入股本科目,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在扣除发行手续费、佣金等发行费用后,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二)其他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在等待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确定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在行权日,应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按行权价收取的金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待期累计确定的金额)

 贷:股本(增加股份的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方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作相反会计分录

2)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

(三)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会计处理

借: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