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每股收益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一、分子的确定

●计算每股收益时,分子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或由普通股股东分担的净亏损金额(以负数列示);

● 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每股收益时,分子应当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合并净利润;

●以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每股收益时,分子应当是归属于母公司全部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二、分母的确定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 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

×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

×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注:公司的库存股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且无权参与利润分配,在计算分母时应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