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其中,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与个别财务报表相比,合并财务报表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是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反映的对象是通常由若干个法人(包括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组成的会计主体,是经济意义上的会计主体,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主体。
二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者或编制主体是母公司。
三是合并财务报表以企业集团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而不是以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的账簿记录为基础编制。
四是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有其独特的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5)附注。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报的子公司的范围,主要明确哪些被投资单位(或主体)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报范围,哪些被投资单位(或主体)不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报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提。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一、控制的含义
(定义的变化)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1.控制主体是唯一的;
2.控制的内容主要是被控制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控制的性质是一种权利或法定权利,也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协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授予的权力;
4.控制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
二、控制标准的具体应用
1.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通常包括如下三种情况:
(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3)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1)直接拥有半数以上
P公司直接拥有S公司60%的股份
2)间接拥有半数以上
P公司间接拥有S3公司80%的股份
3)直接和间接合计拥有半数以上
P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拥有S4公司90%的股份
三、所有子公司都应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下列被投资单位不是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应当纳入母公司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一是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
二是已宣告破产的原子公司;
三是母公司不能控制的其他被投资单位。
【提示】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规定,投资企业对于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不应采用比例合并法。但是,如果根据有关公司章程、协议等,表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应当将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