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存收益的性质:税后净利润中未作为股利发放的部分,属于企业的所有者(普通股股东),相当于股东用所获利润对公司进行的再投资。
2.保留盈余的原因
(1)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差异;
(2)法律规定;
(3)扩大再生产和筹资的需求。
3.留存收益的筹资途径
筹资途径 | 性质 | 用途 |
提取盈余公积金 | 有指定用途 | 用于未来经营发展;转增股本(实收资本);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不得用于以后年度对外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 未限定用途 | 用于未来经营发展;转增股本(实收资本);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以后年度对外利润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