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 [备考指导] 【收入与分配管理 ,知识点】+企业合并的纳税筹划  发表于:Thu Jan 25 07:10:25 CST 2018

蔓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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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并购目标企业的选择

并购目标企业选择中的纳税筹划途径大致分为三方面:
1)并购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强调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所得税优惠格局,因此,企业在选择并购目标时,应充分重视行业优惠因素和地区优惠因素,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使并购后企业整体的税务负担较小。
2)并购亏损的企业。如果企业并购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合并企业可以对被合并企业的亏损进行弥补,获得抵税收益,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等于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乘以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因此,在综合考虑了其他条件之后,企业应该选择亏损企业作为并购目标,在亏损企业中,应该优先考虑亏损额接近手法定最高亏损弥补额的企业。
3)并购士下游企业或关联企业。并购可以实现关联企业或上下游企业流通环节的减少,减少流转税纳税义务。


2.并购支付方式的纳税筹划

我国税法对不同的并购支付方式对应的税务处理的规定存在差异,这为企业并购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的空间,常见的并购支付方式有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在支付时,可以单独使用其中一种方式或同时使用两种方式。

1)股权支付。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对并购公司而言,与现金支付相比,股权支付不会给企业带来融资压力,降低了企业的财务风险。股权支付是对企业合并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的必要条件。财税〔2009〕59号文件和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当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其他条件,且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时,可以使用资产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这样可以相对减少合并环节的纳税义务,获得抵税收益。
2)非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是指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以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股权和股份以外的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等作为支付的形式。非股权支付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对合并企业而言,需对被合并企业公允价值大于原计税基础的所得进行确认,缴纳所得税,并且不能弥补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对于被合并企业的股东而言,需要对资产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因此,如果采用非股权支付方式,就要考虑到目标公司股东的税收负担,这样势必会增加收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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