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VS由第三人履行。
考点 | 债务转移 | 由第三人履行 |
法条原文 |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本质区别 | 债务完全转移的情况下,原债务人“退出”合同关系 | 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非债务人。债权人只能将第三人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不能将其作为合同当事人,债务人“并未退出”合同关系 |
判定方法 | 因原债务人退出会增加债权人的行权风险,因此应当征得“债权人”同意 | 因原债务人未退出合同关系,不会增加债权人的行权风险,因此应当征得“第三人”同意 |
完善题目表述避免歧义 | 前述例题4表述为:甲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的债务,(甲公司不再承担),乙公司表示同意 | 前述例题5表述为:王某向张某购买一台电脑,与张某约定一个月后由李某(代为)支付电脑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