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将房屋出租给李某,因张某的儿子高考还要住几个月,遂在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2022年高考结束后租赁合同开始,租期5年。则下列关于该租赁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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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将房屋出租给李某,因张某的儿子高考还要住几个月,遂在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2022年高考结束后租赁合同开始,租期5年。则下列关于该租赁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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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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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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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期限的法律行为。“2022年高考结束”是必然到来的,因此这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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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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