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独任审理的法定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 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1)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2)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3)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4)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  
   (5)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6)其他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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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 不适用独任审理的法定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 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1)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2)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3)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4)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      (5)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6)其他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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