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
| 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独资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人数 | 3-13 【注意】小公司可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 3-13 | 5-19(△) |
职工代表 | 股东均为国企——应当 其他——可以 | 应当 | 可以 |
董事长 | 公司章程 | 国资委指定 | 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 |
任期 | 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 | ||
(董事、高管)兼职 | 不得兼任监事 | ⑴未经国资委同意不得兼职 ⑵不得兼任监事 | 不得兼任监事 |
开会 | 章程规定 | — | 至少每年2次 |
召开(★) | 章程规定 | — | 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 |
决议(★) | 章程规定 | — | 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
委托出席(★)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 ||
免责(★) | 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 | ||
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董事表决权排除制度(★) | 自己不得表决、不得代其他董事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同意可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