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界定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注意】商标侵权不包括“许诺销售和使用”。
【注意】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该行为仍然属于侵权行为。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