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转让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在对其同一种商品上注册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3)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链接】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
注册商标的转让 |
|
坚持不懈的努力,勇往直前! |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
|
|
回复:2楼十年梦的帖子 一起加油 |
|
|
坚持不懈的努力,勇往直前! |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
|
|
一起积累知识点
|
|
|
坚持不懈的努力,勇往直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