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费用
金融企业借款 | 准予扣除 |
与非金融企业借款 |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部分准予扣除 |
【举例】甲公司向乙公司临时拆借资金200万元,借款期限为4个月。甲公司支付利息8万元。已知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的月利率为0.3%,同期存款的月利率为0.1%。
甲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该项借款利息允许扣除的金额为多少万元?
『答案解析』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准予扣除的利息为200×0.3%×4=2.4万元。
悬赏金额: 20 金币
状态:
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