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投资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票面利率和面值计算确定应收未收利息,记入“债权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债权投资期初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记入“投资收益”科目,所以2×18年12月31日,该项债权投资应确认的利息收入=1 055.5×4%=42.22(万元),2×19年12月31日,该项债权投资应确认的利息收入=(1 055.5+42.22)×4%=43.91(万元)。相关的分录如下: 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60(1 000×6%)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60(1 000×6%)注意:本题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所以摊余成本要考虑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即票面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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