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短期薪酬的确认与计量(★★)
  ★一般原则: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一般短期薪酬

(1)企业发生的职工工资、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短期薪酬,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情况和工资标准计算应计入职工薪酬的工资总额,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借记相关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关负债,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例题·多选题】2×20年7月,甲公司当月应发工资1 560万元,其中:生产部门生产工人工资1 000万元;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200万元;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工资360万元。根据甲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甲公司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0%和8%计提并缴存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8%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甲公司关于2×20年7月份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A.确认生产成本1 280万元
  B.确认制造费用256万元
  C.确认管理费用460.80万元
  D.确认生产成本1 458万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生产成本=1 000+1 000×(10%+8%+2%+8%)=1 280(万元)
  制造费用=200+200×(10%+8%+2%+8%)=256(万元)
  管理费用=360+360×(10%+8%+2%+8%)=460.80(万元)

一般短期薪酬

(3)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企业向职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的,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薪酬金额。

  【例题·单选题】企业对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进行计量时,应选择的计量属性是( )。
  A.现值
  B.历史成本
  C.重置成本
  D.公允价值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向职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例题·计算分析题】甲公司是一家生产笔记本电脑的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共有职工200名,其中17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30名为总部管理人员。
  (1)2×20年1月15日,甲公司决定以其生产的笔记本电脑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公司每名职工。每台笔记本电脑的售价为1.4万元,成本为1万元。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公司于当日将笔记本电脑发放给各职工。应当计入生产成本的职工薪酬金额=170×1.4×1.13=268.94(万元),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30×1.4×1.13=47.46(万元)
  借:生产成本              268.94
    管理费用               47.46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16.4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16.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1.4)2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6.4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1)200
    贷:库存商品              200

  (2)甲公司2月16日以外购的每台不含税价格为1万元的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公司每名职工。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购买商品的价款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决定发放时:
  借:生产成本      (170×1×1.13)192.1
    管理费用       (30×1×1.13)33.9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26
  购买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
    贷:银行存款              226
  借:应付职工薪酬            226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6

短期带薪缺勤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带薪缺勤应当根据其性质及其职工享有的权利,分为累积带薪缺勤非累积带薪缺勤两类。

累积带薪缺勤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有些累积带薪缺勤在职工离开企业时,对于未行使的权利,职工有权获得现金支付,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能够获得现金支付,企业应当确认企业必须支付的、职工全部累积未使用权利的金额。

非累积带薪缺勤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由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企业在职工未缺勤时不应当计提相关费用和负债。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企业确认职工享有的与非累积带薪缺勤权利相关的薪酬,视同职工出勤确认的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不单独处理。

  【例题·计算分析题】丙公司共有100名职工,该公司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带薪病假,未使用的病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日历年度,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作废,不能在职工离开公司时获得现金支付;假定职工休病假时首先从当年可享受的权利中扣除,再从上年结转带薪病假余额中扣除;职工离开公司时,公司对职工未使用累积带薪病假不支付现金。
  2×19年12月31日,每个职工当年平均未使用带薪病假为2天。根据过去的经验并预期该经验将继续适用,丙公司预计2×20年有50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5天的带薪病假,剩余50名职工每人将平均享受6.5天病假,假定剩余的50名职工全部为总部各部门经理,该公司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300元。
  ◇丙公司在2×19年12月31应当预计由于职工累积未使用的带薪病假权利而导致的预期支付的追加金额,即相当于75天(50×1.5天)的病假工资。
  借:管理费用        75×300)22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22 500
  假定2×20年12月31日,上述50名部门经理中有40名享受了6天半病假,并随同正常工资以银行存款支付。另外的10名只享受5天病假,由于该公司的带薪缺勤制度规定,未使用的权利只能结转1年,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将作废。2×20年,丙公司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18 000
    贷:银行存款     (40×1.5×300)18 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4 500
    贷:管理费用      10×1.5×300)4 500

  【承前例】假如丙公司的带薪缺勤制度规定,职工累积未使用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无限期结转,并且可以于职工离开企业时以现金支付。丙公司100名职工中,5名为各部门经理,15名为管理部门职员,60名为直接生产工人,20名工人正在建造一幢自用办公楼。
  丙公司在2×19年12月31日应当预计由于职工累积未使用的带薪病假权利而导致的全部金额,即相当于200天(100×2天)的病假工资。
  借:管理费用             12000
    生产成本             36000
    在建工程             1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60000【200×300=60000(元)】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1)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能够可靠估计。

企业在计量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时,应当反映职工因离职而没有得到利润分享计划支付的可能性。如果企业预期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应当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奖金计划应当比照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进行处理。

  【例题·计算分析题】甲公司制订了一项利润分享计划,要求甲公司将其至2×19年12月31日止会计年度的税前利润的指定比例支付给在2×19年7月1日至2×20年6月30日为甲公司提供服务的职工。该奖金于2×20年6月30日支付。2×19年12月31日止税前利润为1 000万元。
  如果甲公司在2×19年7月1日至2×20年6月30日期间没有职工离职,则当年利润分享计划支付总额为税前利润的3%。甲公司估计职工离职将使支付额降低至税前利润的50%的2.5%(其中,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享有1%,总部管理人员享有1.5%),不考虑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2×19年12月31日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    (1 000×50%×1%)5
    管理费用   (1 000×50%×1.5%)7.5
    贷: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享计划   12.5
  2×20年6月30日,甲公司的职工离职使其支付的利润分享金额为2×19年度税前利润的2.8%(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享有1.1%,总部管理人员享有1.7%),在2×20年确认余下的利润分享金额,连同针对估计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之间的差额作出的调整额合计为15.5万元(1000×2.8%-12.5=15.5)。
  其中,计入生产成本的利润分享计划金额6万元(1000×1.1%-5)。计入管理费用的利润分享计划金额9.5万元(1000×1.7%-7.5)。2×20年6月30日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             6             
    管理费用             9.5
    贷: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享计划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