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账成本=买价-到期未收到的利息+交易费用;
2.一般会计分录
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应计利息(未到期利息)
——利息调整(初始入账成本-债券购入时所含的未到期利息-债券面值)
(溢价记借方,折价记贷方)
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买入时所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债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每年的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③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②-③
贷:投资收益②
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③
贷:应收利息③
1.会计处理原则
以债券的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测算各期利息收益。
2.一般账务处理
借:应收利息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票面利息)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折价前提下,一般倒挤在借方)
贷:投资收益(期初债券的实际价值×实际利率)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溢价前提下,一般倒挤在贷方)
小规律,可以记忆一下哦~~~
分次付息到期还本债券 | 折价 | 每期实际投资收益>票面利息 差额追加本金直至面值; |
溢价 | 每期实际投资收益<票面利息 差额冲减本金直至面值; |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 | 每期的投资收益和摊余成本呈上升态势 |
(三)到期时
借:银行存款
贷:债权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
(四)提前收本的特殊处理
①提前收本,应重新测算摊余成本,其价值波动追入“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②新的摊余成本按新的现金回流量匹配旧的内含报酬率测算。
(五)债权投资提取减值的会计处理
1.债权投资可收回价值按未来现金流量按实际利率折现认定;
2.减值提取的会计分录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3.减值计提后,后续利息收益=新的本金×新利率
小归纳:
①债权投资可收回价值是用未来现金流量匹配实际利率折现认定;
②债权投资减值后投资收益按新的摊余成本乘以新的内含报酬率认定;
③债权投资减值后可以恢复但不得超过已提减值准备数;
④债权投资的摊余成本=债权投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六)未到期前出售债权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也可能记借方)
——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可能记借也可能记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