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保健品100件,每件不含税价格10万元,每件成本8万元,增值税发票已开出。协议约定,购货方应于当日付款;本年6月30日前有权退货。甲公司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为10%,2012年3月未发生销售退回。2012年3月1日,收到全部货款存入银行。2012年3月31日未发生退货。假定销售退回实际发生退货时支付货款,且可冲减增值税税额。
第一种情况: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保健品的退货率为10%。
要求:
(1)编制2012年3月1日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
(2)编制2012年3月31日预计退回商品的会计分录。
(3)假定2012年4月30日若退回5件,货款已经支付,编制其会计分录。
(4)假定2012年6月30日若退回1件,编制其会计分录。
(5)假定2012年6月30日改退回6件(不是1件),编制其会计分录。
第二种情况: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无法估计该批保健品的退货率。
要求:
(1)编制2012年3月1日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
(2)假定2012年4月30日若退回5件,货款已经支付,编制其会计分录。
(3)假定2012年6月30日若退回1件,编制其会计分录。
(4)假定2012年6月30日若退回6件,编制其会计分录。[/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