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代理服务重点关注事项
1.首次领用发票前:在每个申报期内委托人需要完成纳税申报和报税清卡事项。
2.确认委托人的纳税信用级别
(1)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按需供应发票,可以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发票用量;
(2)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以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发票用量,提示委托人发票使用中存在的涉税风险,提醒发票违法违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3.代理增值税发票代开业务的关注事项
(1)代理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业务:应确认委托人是否属于已进行税务登记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纳税人。
(2)代理普通发票代开业务:应确认委托人是否属于已进行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自然人。
(3)代理代开发票作废业务:应确认作废发票是否因为货物退回或折让、开票内容有误或是服务中止等原因,并同时收回发票全部联次且回收时间在开票当月;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不符;代开机关未抄税且开票方未进行销售记账。
(4)代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业务:应确认委托人的需红冲发票是否以前月份开具或当月开具但不符合作废条件,同时关注红冲原因是否由于货物退回或折让、开票内容有误或是服务中止等原因;核对需要红冲发票的税率,按原发票的税率进行红冲;如委托人有需要的,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4.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