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编收到这样一条消息: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可能很多公司都遇到过,那么专票地址开错了一个字,到底能不能抵扣呢?
情况一:专票可以正常勾选
情况二:专票不能正常勾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1)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报销!
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取普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相符,如没有购进直接虚开,不能报销!
(3)收到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4)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不能报销!如盖章错误 ( 盖的财务章或是公章 ) 、盖章模糊或未盖发票专用章等。不能报销!
(5)发票适用税率错误的,不能报销!
(6)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票必须备注,否则不能报销!
(7)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出租车发票,不能报销。
(8)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不能报销!
(9)品名笼统的名称内容没有具体明细,不能报销!
一.结合新系统:覆盖三类发票
二.方便纳税人:操作全面细化
三.对接营改增:关注特殊规定
建议企业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指南》,规范增值税发票开具行为,并对照《指南》对营改增以来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规避发票使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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