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
一、免征耕地占用税
1、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
2、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征税。
3、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
二、减征耕地占用税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专用公路和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耕地的,按适用税率征税。
2、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3、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的其他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4、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耕地占用税。
【多选题】根据耕地占用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B.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C.公路线路、铁路线路占用耕地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D.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E.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