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效力及类型。本案中,甲、乙约定:货款分期支付,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此合同为所有权保留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该合同合法有效。
问题2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变动。甲、乙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中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在甲付清全款之前,该汽车的所有权仍属于乙。后乙将汽车又卖给丙,属于有权处分,丙继受取得汽车的所有权,而非善意取得汽车的所有权。所有选项A、E错误,选项C、D正确。丁是善意第三人,可以善意取得质权。所以选项B正确。

问题3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动产交付方式。《民法典》规定了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四种形态。其中,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合称为观念交付。指示交付,是指在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时,如果动产尚为第三人所占有,则出让人可将其对第三人享有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以代替动产的现实交付。因此,乙、丙关于交付方式的约定属于指示交付、观念交付。



问题4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变动。丙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取得了该汽车的所有权。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C、E错误。丁对甲不享有汽车所有权的事实不知情,为善意第三人,其善意取得了汽车的质权。所以选项B正确。戊依据维修合同的约定依法占有汽车,丁无力支付维修费时,戊有权留置该汽车。所以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