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 [涉税相关法律] 【划重点,突重围】+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  发表于:Sat Sep 10 08:37:43 CST 2022

贝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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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6.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7.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


【单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是( )。
A.王某(男)与高某(女)情投意合准备结婚,王某的家里反对,其兄到高某家中闹事,并将高某打成轻伤。后高某向法院提起自诉,王某之兄表示认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B.李某和张某系聋哑人,两人共同在公共汽车上偷窃他人的钱包时被当场抓住,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C.田某系甲市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该组织霸占该市交通运输市场,并向车站附近摊贩征收保护费,民愤极大。案发后,田某等被起诉至法院。按照“群众反映强烈案件,从快从重处理”的原则,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
D.贾某和宋某欲抢劫,忽然看见一妇女从银行取钱出来,遂趁其不备将其钱包夺走,后被群众抓住送往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但贾某拒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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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2-09-11 16:28:49 查看全部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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