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13%低税率货物的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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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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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植物类
(1)粮食:
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和玉米蛋白粉不属于初级农产品,17%;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及淀粉,17%
(2)蔬菜:各种蔬菜罐头,17%
(3)茶叶:精制茶、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17%
(4)园艺植物:水果罐头、果脯、蜜饯,17%
(5)药用植物:中成药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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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动物类
(1)水产品: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17%
(2)畜牧产品:
A.鲜奶、灭菌乳,13%
B.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油)、调制乳,17%
C.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蛋类的罐头,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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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用植物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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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来水: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等,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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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暖气、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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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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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煤气(含液化煤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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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石油液化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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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天然气: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煤矿天然气和其他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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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沼气:天然沼气和人工生产的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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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居民用煤炭制品: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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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图书、报纸、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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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饲料: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饲料添加剂,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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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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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农药: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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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农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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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农机
1.复式播种机、卷帘机、农用运输机、农用挖掘机、养鸡养猪设备、小农具等,13%
2.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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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食用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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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音像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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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电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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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甲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