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基本假设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
【提示】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如企业法人;也可以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如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核算单位(如一个车间或一个业务部门),由多个企业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由企业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等。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并假设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企业的经营活动将以既定的经营方针和目标继续经营下去,而不会面临破产清算。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在企业持续不断的经营过程中,人为地将其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以便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提示1】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中期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提示2】会计分期规定了会计核算的时间范围。持续经营是会计分期的前提。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企业会计核算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并假设币值基本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