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五 民事法律事实(大纲要求:熟悉)
概念 | 符合民法规范,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
按照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分类 | 自然事实 | 如人的出生与死亡、自然灾害的发生、时间的经过 | |||
行为 | 根据行为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划分 | 合法行为 | 符合法律规定、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行为,如生效法律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 ||
不法行为 | 不符合法律要求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无效法律行为、违约行为、侵权行为 | ||||
根据行为是否以行为人意思表示为要件划分 | 表意行为 | 法律行为 | 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按照行为人意思表示内容发生相应民法效果的表意行为,如订立合同、立遗嘱 | ||
准法律行为 | 由法律直接规定民法效果的行为人的表意行为,包括意思通知(即内心意愿的告知,如要约拒绝、履行催告)、观念通知(即对客观事实的告知,如承诺迟到通知、债权让与通知)和情感表示(即情感表达,如被继承人对继承人的宽恕)(2023年调整) | ||||
非表意行为 | 即事实行为,无须表示内心意思即依法发生民法效果的行为,如建造房屋、创作作品、拾得遗失物、先占、无因管理、侵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