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中
的进项税抵扣问题
相关即问即答
来源:税务总局
相关文件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30号)
二、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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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中的进项税抵扣问题相关即问即答来源:税务总局 相关文件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30号) 二、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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