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分析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当年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内能够转回;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7500万元(未调整前),2×19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20年4月1日批准对外报出,2×1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于2×20年3月31日结束。2×20年1月1日至4月1日,发生如下事项:
(1)2×20年2月5日,注册会计师在审核时发现,2×19年年末甲公司针对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事项未进行会计处理。该合同系2×19年1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A产品销售合同,该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约定在2×20年5月底以每件0.45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销售300件A产品,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0%。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A产品300件,每件成本0.6万元,目前市场价格为每件0.57万元。假定甲公司销售A产品不发生销售费用。税法规定,违约金损失或资产减值损失于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2)甲公司2×20年3月发现,甲公司误认为一项管理用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不确定,未进行摊销,也未计提减值。注册会计师在审核时发现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可确定。该无形资产是在2×19年10月购入的,2×19年应摊销的金额为120万元。假设会计与税法对该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相同。
(3)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400万元。2×20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3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
(4)甲公司2×20年2月20日收到丁公司退回的产品。该产品系甲公司2×19年11月1日销售给丁公司,售价200万元,增值税额为26万元,产品成本120万元,丁公司验收货物时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需要退货,甲公司收到丁公司的通知后希望再与丁公司协商,因此甲公司编制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时,仍确认了收入,并对应收账款按5%计提了坏账准备。
假设除上述事项外,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并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会计处理。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针对上述事项(1),甲公司正确的会计处理有( )。
A.增加2×19年度预计负债45万元
B.增加2×19年度存货跌价准备9万元
C.增加2×19年度预计负债27万元
D.增加2×19年度预计负债36万元
问题2:针对上述事项(3),应调增甲公司2×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盈余公积”项目年末数( )万元。
A.7.50
B.6.75
C.9.00
D.10.00
问题3:针对上述事项(4),应调减甲公司原编制的2×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年末余额( )万元。
A.54
B.46.37
C.64.37
D.40.98
问题4:对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后,应调减甲公司原编制的2×19年度的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项目本年数( )万元。
A.31.17
B.1.17
C.111.17
D.81.17
问题5:对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后,甲公司2×19年度的利润总额是( )万元。
A.7406.7
B.7112.03
C.7120.78
D.7375.3
问题6:2×19年度甲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 )万元。
A.7411.6
B.1843.9
C.1855.15
D.185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