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销售存货收入属于销售货物收入。
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银行罚息不是行政性罚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选项A、B、D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等属于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B、C、D,都属于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应确认收入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5、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海水养殖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6、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作为三项经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7、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点评】本题考查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除固定资产外,无形资产、生物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相关知识点要掌握。上面34题涉及到长期待摊费用相关内容,此处不再赘述。
一、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注意】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直线法
当月增加当月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摊销。
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1.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二、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1.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2.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3.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年限: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点评】本题考查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除固定资产外,无形资产、生物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相关知识点要掌握。上面34题涉及到长期待摊费用相关内容,此处不再赘述。
一、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注意】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直线法
当月增加当月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摊销。
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1.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二、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1.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2.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3.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年限: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8、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计算广宣费扣除限额的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出租设备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接受捐赠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销售(营业)收入=1200+620=1820(万元)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扣除限额=1820×30%=546(万元),实际发生600万元,所以税前可以列支的广告费为546万元。
9、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故应纳税额=(900-200-500)×50%×25%=25(万元)。【点评】本题考查技术转让所得优惠。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技术转让: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技术转让范围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2.技术转让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3.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的条件:
(1)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2)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3)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4)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享受优惠政策情形:
(1)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
(2)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
(3)要求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优惠。
5.技术转让所得计算方法: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提示1】技术转让收入:当事人(转让方)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提示2】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收入指转让方为使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实现产业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和培训所产生的收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培训;
②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一并收取价款。
【提示3】技术转让成本=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摊销扣除额(即无形资产的净值)
【提示4】相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点评】本题考查技术转让所得优惠。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技术转让: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技术转让范围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2.技术转让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3.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的条件:
(1)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2)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3)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4)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享受优惠政策情形:
(1)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
(2)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
(3)要求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优惠。
5.技术转让所得计算方法: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提示1】技术转让收入:当事人(转让方)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提示2】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收入指转让方为使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实现产业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和培训所产生的收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培训;
②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一并收取价款。
【提示3】技术转让成本=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摊销扣除额(即无形资产的净值)
【提示4】相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1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可以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点评】该知识点涉及计算性的题目主要是纳税调整,如果小于500万元,那么一次性税前扣除即可,需要纳税调减,调减时要注意考虑会计上已经计提折旧的部分。详细表述参考:
(1)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如果超过600万元,要再看是否是中小微企业,然后根据中小微企业加速折旧扣除规定计算即可: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①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②企业选择适用本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③中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自行选择享受本项政策,按季(月)在预缴申报时即可享受本项政策。但是,当年度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