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
1、《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2、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3、《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注意B选项
【单项选择题】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二审案件的审理,遇有二审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形,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
B.二审案件的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
C.二审法院认为原判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可以依法改判
D.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