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的范围
政策依据:《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
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的范围 政策依据:《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
|
论坛等级: 终极会员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