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应计入哪个科目?有文件规定吗?
【回答】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附件2《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中明确:“‘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该项目应根据‘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收益在该项目中填列。”
因此,贵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应贷记“其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