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收入
举例 | 企业所得税 | 增值税 |
1.食品厂将自产食品作为福利分发给企业职工 | 销售 | √ |
2.钢材厂将自产钢材用于修建厂房 | × | × |
3.将自产笔记本电脑用于企业办公 | × | × |
4.分公司将其所生产的产品移送到位于外县的总公司用于销售 | × | √ |
5.将自产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消费 | √ | √ |
一、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不等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中的视同销售——所有权是否转移
所有权转移 | (1)会计:确认收入,按销售征企业所得税 | 销售产品 |
(2)会计:未确认收入,按视同销售征企业所得税 | 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用于交际应酬、对外捐赠等 | |
所有权未转移,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 | 不视同销售,不征企业所得税 | 将本企业生产的钢材用于修建厂房等 |
二、增值税的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三、营改增新增的视同销售: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