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 [税法一] 税务师 -- 税法一 (第二章 消费税)  发表于:Tue Aug 30 14:28:04 CST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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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税

01讲 消费税的纳税人与计税依据

  【考情分析】
  本章为重点内容,考试中各类题型均会涉及,尤其应重点把握和增值税相结合的计算综合题。历年考试中所占分值为20分左右。

一、纳税人和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生产环节--生产环节 / 委托加工环节 / 进口环节

零售环节金银铂钻首饰饰品 / 超豪华小汽车(生产+零售)

批发环节卷烟(生产+批发)


二、税目和税率

消费税:税目--健康·烟、酒

--奢侈·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

--环保·鞭炮焰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小汽车、摩托车、成品油、电池、涂料

--不包括·普通护肤护发品、舞台戏剧影视用化妆品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竹制筷子、非一次性筷子

·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无动力艇、帆艇

--税率·从价·多数消费品

·从量·啤酒、黄酒、成品油

·复合·卷烟、白酒

·从高适用·兼营未分别核算

·组成成套消费品


【提示】税目具体规则

高档

高档化妆品

销售价或完税价:10/毫升(克),15/片(张)以上

高档手表

不含增值税单价:10000(含)以上

超豪华小汽车

不含增值税每辆零售价:130万元及以上

优惠

成品油

免税:符合条件的纯生物柴油,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
暂缓征收:航空煤油
不包括: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

电池

免税: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


三、计税依据

消费税计税依据:价·1)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2)不同税率应税产品组成套装:从高计税

3)与非应税产品组成套装:一并计税

4)包装物押金·特殊规则: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

·1)正常销售·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收回数量

4)进口·海关核·定进口数量

非独立核算部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02讲 生产委托加工环节计税

四、生产环节计税

生产环节计税:1)自产自用·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征税

·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

·其他方面·视同销售

2)视同销售计税·从量·移送使用数量

·从价·同类价:一般平均价,换抵投最高价

·组价=(成本价+利润)/(1-消费税)

·复合·同类价和移送使用数量

·组价=(成本+利润+从量税)/(1-消费税)

·税额=从价税+从量税

3) 视同生产·工业区以外·外购非应税产品以应税产品销售

·外购低税率产品以高税率产品销售

·分装或贴标·外购电池、涂料大包装改小包装

·外购电池、涂料不加工只贴商标

五、委托加工环节计税

· 委托加工环节计税:1)判定··委托方提供原料,受托方加工

·   ··自产自销

· 2)计税·委托个人·自行纳税

·   ·委托非个人·受托方代收代缴·受托方同类价/组价

·    ·未代收·自行缴纳·售价/组价

·    ·已代收·直接销售不再计税

·    ·加价销售计税并扣税(配比)

·    ·连续生产有扣税规定(配比)

· 3)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从量税)/(1-消费税税率)

·   ·材料成本含运费不含允许抵扣的增值税

·   ·加工费含辅料不含增值税

·   ·按收回数量配比

· 【提示1】组价公式具体规定

项目

具体规定

材料成本

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材料运费,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加工费

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增值税及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 【提示2】卷烟回购消费税处理
  卷烟企业从联营企业回购卷烟符合下列条件的,收回后销售无论是否加价均不再交消费税;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
  1.委托联营企业加工时除提供给联营企业所需加工卷烟牌号外,还须同时提供税务机关已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
  2.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
  3.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分开核算,如未分开核算则一并计征消费税。


03讲 进口环节、零售环节计税

六、进口环节计税

进口环节计税:1)征管·纳税人·进口人或其代理人

   ·纳税地点·报关地海关

   ·纳税义务·报关进口时

   ·缴库期限·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2)计税依据·从量·海关核定的进口数量

·从价·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

·复合·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3)注意·增值税·符合条件可以抵扣进项

·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符合规定可以抵扣消费税

·车购税·进入使用环节应计税,进口销售不计税

【提示1】进口卷烟可能需要二次组价:
  第一次每条组价目的是确认等级,第二次总体组价目的是计算税额。
1)卷烟每条组价=(单条关税完税价格+单条关税+0.6元)/(1-36%
  (2)卷烟全部组价=(全部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50×箱数)/(1-36%或56%
  (3)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全部组价×比例税率+从量税

  【提示2】消费税组价公式总结
  复合计税应纳税额=组价×比例税率+从量税


具体情况 从价计征消费品组价 复合计征消费品组价
视同销售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从量税]/(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 委托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委托成本+加工费+从量税/(1-消费税税率)
进 口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从量税)/(1-消费税税率)

 

七、零售环节计税

金银铂钻首饰饰品:1)区分·零售环节5%·金基、银基合金首饰及镶嵌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生产环节10%·其他贵重首饰珠宝玉石(含包金、镶金)

2)纳税人·零售商

·委托加工(除另有规定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

3)销售额·成套或加包装物:一律全额计税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实收价款

·带料加工·受托方同类价 ·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视同销售·纳税人同类价 ·组价:购进原价*(1+利润率6%)/(1-消费税率)

  ·已税珠宝玉石生产金银镶嵌首饰·不得扣除已纳消费税 

· 超豪华小汽车:1)纳税人·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

· 2)超豪华·零售价不含增值税130万

· 3)税率·10%

· 4)计税·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

· 5)厂家直销·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04讲 批发环节计税和消费税已纳税款扣除

八、批发环节计税

卷烟批发环节计税:1)适用·卷烟二道消费税:生产+批发

2)纳税人·卷烟批发商

·纳税人之间销售不纳消费税

3)税率·11%+0.005元/支(250元/箱)

4)计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批零兼营的应分开核算,否则一并按批发计税

5)征管·批发企业计税时不能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消费税

·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九、消费税已纳税款扣除

· 消费税已纳税扣除:1)政策·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消费品可扣税

·      ·当期不足抵扣可结转

·    2)范围·可扣·烟丝-卷烟、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金银铂钻除外)、鞭炮焰火、高尔夫球杆、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部分成品油(汽油、 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外购葡萄酒、集团内啤酒液

·      ·不可扣·部分酒、部分成品油、金银铂钻、摩托车、小汽车、游艇、高档手表、电池、涂料等

·    3)计算·按生产领用数量扣税·期初+本期购进-期末

·    4)凭证·增值税专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进口消费税缴款书


05讲 消费税出口政策及征收管理等

十、消费税出口政策


政策

适用范围

具体规定

又免又退

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的货物

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只免不退

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

免征消费税,但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额中抵扣

不免不退

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

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消费税,且不准予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额中抵扣


十一、消费税征收管理

· 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委托加工: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     2)纳税地点·委托加工·受托方为个人·委托方纳税

·                    ·委托方所在地

·              ·受托方非个人·受托方代收

·                    ·受托方所在地

·          ·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纳税


十二、增值税+消费税

项目

增值税

消费税

征收范围

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特定货物:十五类消费品

纳税环节

所有流转环节均征收,
自产用于连续生产不征税

特定环节一次或二次征收,
自产用于生产非消费品应征税

计税方法

从价

从价、从量、复合

计税基础

不含增销售额(价外税)
“换抵投”平均价

不含增销售额(价内税)
“换抵投”最高价

计算方法

购进扣税法:
买多少扣多少

连续生产领用扣税:
用多少扣多少

退税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服务等

出口外购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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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耐住性子,悄悄的拔尖,然后惊艳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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